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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优品DUOYP.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附件一
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本服务条款为《“多优品DUOYP.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称“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服务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家开立的所有店铺均受本服务条款约束。本服务条款中的“商家”与“多优品”的含义与服务协议中相同。本服务条款由条款正文及公示于“多优品平台”的各项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的规则组成,前述规则与条款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共同组成本服务条款的完整内容。
本服务条款正文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 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
指商家根据与“多优品”签署的服务协议及“多优品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利用“多优品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出售商品时,应履行的各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如实陈述”、“7天无理由退换货”、“三包”等服务。“多优品”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及行业惯例等,在“多优品平台”公示新增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内容或对原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内容等进行修订。
1.2 保证金:
指商家根据本服务条款、服务协议及“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向“多优品”缴纳的,在商家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违反服务协议或者“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或流程时,用于对买家(指通过“多优品平台”购买商家商品的甲方其他用户,以下均称“买家”)进行赔付或对“多优品”和/或买家支付违约金的资金。
1.3 先行赔付:指买家投诉商家有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违反对买家承诺的行为时,“多优品”有权根据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和“多优品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及买家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普通人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判断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赔付义务,若是,则“多优品”有权直接从商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赔付给买家。
1.4 自主售后:指商家利用“多优品平台”提供的售后服务系统,在买家提出售后服务要求时,根据“三包”规定、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及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向买家履行商品维修、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义务,“多优品”有权对商家的自主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及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条保证金
商家同意向甲方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服务协议、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及遵守“多优品平台”各项规则的保证,同意在商家违反上述服务协议、义务或“多优品平台”规则时,“多优品”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多优品平台”相关招商规则及自身申请经营的类目情况,在协议中确认须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至“多优品”指定账户。
“多优品”有权根据乙方经营类目的变化、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家交付的保证金额度,商家应在“多优品”通知后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多优品”有权暂停向商家提供服务或提前终止服务协议。
2.2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多优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多优品”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后,将通知商家补足,商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按“多优品”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商家未按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商家同意“多优品”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1) 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或本条款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2) 商家之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3) 商家在“多优品平台”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多优品平台”任何规则或违反其对客户的承诺,或被客户投诉、索赔时,“多优品”根据自身的判断对客户进行赔付的;
4) 商家违反服务协议、商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协议或“多优品平台”任何规则,给甲方或“多优品”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5) 服务协议及多优品平台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2.2.2 “多优品”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家,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和/或赔付原因及抵扣和/或赔付金额。
“多优品”没有使用自有资金为商家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或其他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多优品”进行了该等支付,则“多优品”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 要求商家赔付“多优品”损失,且在指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2) 从商家的销售货款中直接划扣,以补偿“多优品”所遭受的损失;如“多优品”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多优品”有权单方终止向商家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多优品”一致同意:就商家在“多优品平台”作为独立第三方经营者一事,因经营模式不同,商家可能与“多优品”签署不同的合同,商家和“多优品”每一合同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均同时对其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保证金的适用一同受如下条件的约束:
“多优品”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多优品”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依据协议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商家,如商家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商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多优品”将不予退还商家保证金,并保留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第三条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内容
3.1 商家承诺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及“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 商家保证履行“如实陈述”义务。“如实陈述”指商家应对上传并发布于“多优品平台”的信息如实进行陈述,并对其发布的信息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商家如实陈述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 商家保证其有合法的权利发布商品信息并销售商品,且其发布商品信息和销售商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 商家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销售的商品一致,其对规格、材质、数量、颜色、外观、功能、质量状况等的描述与商品实际情况一致,其对价格的陈述符合价格法规及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
3) 商家保证发布商品信息所用的图片均是来自商品本身的实拍图片,展示商品外观、形状、颜色等外观性能的图片不含有夸大或虚假的内容。文字介绍及其他素材等均为自身设计或合法取得,对图片、文字及其他素材等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4) 商家保证按照“多优品平台”规则的要求填写及上传商品的相关信息,且保证这些信息可完整被买家通过商品详情页直接查看,而无需通过链接或跳转等方式脱离多优品平台查看;
5) 商家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多优品客服工具与买家进行交流或通过其他途径与买家沟通时,对商品本身信息、配送费、发货情况、赠品等向买家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如实陈述”的范围,商家应保证上述描述与实际情况相符;如买家投诉商家违反如实陈述义务的,商家应向“多优品”提交其履行如实陈述义务的证据,如商家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或买家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商家违反了如实陈述义务的,“多优品”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判断并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3.3 商家保证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买家通过“多优品平台”购买商家的商品后,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商品无质量问题且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家承诺为买家退换货。“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 商家在“多优品平台”销售的商品,除“多优品平台”明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或情形外,其余商品均应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
2) 买家向“多优品”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后,“多优品”会将相应的申请提交商家,商家应按照多优品平台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3) 商家判断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及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应以“多优品平台”公示的《退换货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则为依据,若买家申请退换货,商家予以驳回,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而买家向“多优品”发起投诉时,“多优品”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买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判断,商家应自愿遵守“多优品”做出的决定,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3.4 商家保证履行“正品保证”义务。正品保证指商家保证在“多优品平台”销售的商品均经过合法授权,拥有合法的来源渠道,商品质量合格,且在买家购买商品时向买家开具合法发票。如买家投诉商家未履行“正品保证”义务的,商家应积极与买家沟通解决,如商家未能与买家达成一致,妥善解决买家投诉的,“多优品”有权以普通人身份根据商家及买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作出判断及处理决定,商家同意按照“多优品”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5 商家保证履行“自主售后”义务。商家保证按照多优品平台相关自主售后规定,利用“多优品平台”提供的自主售后服务平台为买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若买家对商家提供的自主售后服务提出投诉或商家未按照多优品平台相关自主售后规定履行相应售后义务的,“多优品”有权根据协议、本服务条款及相关自主售后服务规则的要求,追究商家违约责任。商家的自主售后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 商家应按照“多优品平台”自主售后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买家提出的售后服务申请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 商家在提供自主售后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标准及规范,对买家提供满意的服务,积极提升客户满意度;
3) 商家在提供自主售后服务过程中,应接受“多优品”的监督和检查,对“多优品”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等应积极予以实施;
4) 商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标准不应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若商家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做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承诺,商家应保证予以履行。
3.6 商家保证“遵守承诺”。遵守承诺指商家应保证履行其在“多优品平台”商品详情页、活动页或在与买家交流过程中做出的保证、承诺等义务,若商家违反其做出的承诺导致买家投诉的,商家应负责解决,若商家未能妥善解决的,“多优品”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判断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出决定,商家应对“多优品”做出的决定予以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条款的变更及修改
4.1 “多优品”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以及提升客户体验、提高商家商品销量及市场影响力等需求,不时制定、修改本服务条款及或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的规则,并以“多优品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不再向商家另行通知。
4.2 变更后的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则,一经在“多优品平台”公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商家对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则有异议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多优品”提供的服务,如商家继续使用“多优品”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上传商品信息、接受订单或对所发布信息进行更新等活动,均视为商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服务条款或规则。
第五条违约处理
5.1 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约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导致买家投诉的,商家应积极予以处理,若商家未能妥善处理导致投诉扩大或未按上述约定的要求处理的,“多优品”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买家及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若判定属于商家未正确履行上述约定的义务的,“多优品”有权要求商家立即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多优品”亦有权先行赔付。
5.2 “多优品”先行赔付的,商家应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补足相应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商家未予以补足的,“多优品”有权从商家未结算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不足以补偿“多优品”损失时,多优品保留继续向商家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5.3 服务协议及多优品平台规则对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第六条有限责任
6.1 商家为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的责任主体,无论何时或任何原因,“多优品”都不应成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或销售者责任的主体,若因某种情况,导致“多优品”承担了此类责任,商家应竭力使“多优品”免责并承担“多优品”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6.2 商家同意“多优品”并非司法机关,亦非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多优品”对于商家及买家之间纠纷的处理完全是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及买卖双方的意愿,“多优品”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对买家和商家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多优品”对据此作出的交易纠纷处理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等无法保证完全正确,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商家应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多优品”根据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的决定或处理结果被有关司法机关予以否定的,商家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若“多优品”据以做出判断的买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被相关国家机关否定的,商家应独立向买家追索损失。
第七条其他
7.1 如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多优品”平台相关规则而“多优品”放弃向商家主张权利的,不视为“多优品”放弃了商家以后发生的同样或类似违约行为时“多优品”向其主张权利的权利,即某一次未行使权利仅可被认为是针对该次商家违约行为放弃权利,而不是放弃该权利本身。
7.2 商家已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均已理解并同意接受,同时商家同意在平台服务协议签字页签字确认即视为对本服务条款所有内容的认可,只要服务协议生效,则商家即受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约束。